
西门庆当了提刑官后受赃枉法,草菅人命。广陵员外苗秀才被家人苗青伙同强人劫财害命。西门庆受赃一千两银,便使苗青逍遥法外:
妇人慢慢先把苗青揭帖拿与西门庆看,说:“他央了间壁经纪乐三娘子,过来对我说:这苗青是他店里客人,如此这般,被两个船家拽扯,只望除豁了他这名字,免提他。他备了些礼儿在此谢我。好歹望老爹怎的将就他罢。”
西门庆看了帖子,因问:“他拿了那礼物谢你?”
王六儿向箱中取出五十两银子来与西门庆瞧,说道:“明日事成,还许两套衣裳。”
西门庆看了笑道:
“这些东西儿,平白你要他做甚么?你不知道,这苗青乃扬州苗员外家人,因为在船上与两个船家商议,杀害家主,撺在河里,图财谋命。
如今见打捞不着尸首。又当官两个船家招认他,原跟来的一个小厮安童,又当官三口执证着要他。这一拿去,稳定是个凌迟罪名。
那两个,都是真犯斩罪。两个船家见供他有二千两银货在身上,拿这些银子来做甚么,还不快送与他去!”
这王六儿一面到厨下,使了丫头锦儿,把乐三娘子儿叫了来,将原礼交付与他,如此这般对他说了去。
那苗青不听便罢,听他说了,犹如一桶水顶门上直灌到脚底下。
正是:惊骇六叶连肝胆,諕坏三魂七魄心。
即请乐三一处商议道:“宁可把二千货银都使了,只要救得性命家去。”
乐三道:“如今老爹上边既发此言,一些半些恒属打不动两位官府。须得凑一千货物与他。其余节级、原解缉捕,再得一半,才得勾用。”
苗青道:“况我货物未卖,那讨银子来?”
因使过乐三嫂来,和王六儿说:“老爹就要货物,发一千两银子货与老爹。如不要,伏望老爹再宽限两三日,等我倒下价钱,将货物卖了,亲往老爹宅里进礼去。”
王六儿拿礼帖复到房里,与西门庆瞧。西门庆道:“既是恁般,我分付原解,且宽限他几日拿他。教他即便进礼来。”
当下乐三娘子得此口词,回报苗青。苗青满心欢喜。
西门庆见间壁有人,也不敢久坐,吃了几锺酒,与老婆坐了回房,见马来接,就起身家去了。
次日到衙门早发放,也不题问这件事,分付缉捕:“你休捉这苗青。”就托经纪乐三,连夜替他会了人,撺掇货物出去。
那消三日,都发尽了,共卖了一千七百两银子。把原与王六儿的不动,又另加上五十两银子、四套上色衣服。
崇祯本《金瓶梅》插图
有日走到东京,投到开封府黄通判衙内,具诉:“苗青情夺了主人家事,使钱提刑,除了他名字出来。
主人冤仇何时得报?”黄通判听了,连夜修书,并他诉状封在一处,与他盘费,就着他往巡按山东察院里投下。
大量地不择手段地攫取社会财富,这看来是西门庆的人生目的。
小说多次写到西门庆做官以后贪赃枉法,本回则是对西门庆这一罪恶行径的集中揭露。
小说所写的苗青谋财杀主,安童代主伸冤的故事,是从小说《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象百家公案全传》中抄来的。
原作《百家公案全传》第五十回公案:《琴童代主人伸冤》,写扬州富户蒋天秀在进京途中,被家人“董家人”伙同陈三、翁八二艄子所害,银两衣物被劫。
蒋天秀的家童琴童落水而未死。
是时包拯道经清河县,忽遇旋风哀号不已。包拯派人随旋风而去,便掘得蒋天秀尸首。初清河县知县疑为近处慈惠寺僧尼作案。
包拯察其疑点而不枉断。后琴童告状,认尸并帮助包拯抓获凶犯陈三、翁八。包拯执法如山,斩凶犯于市心。
董家人则潜逃苏州而未抓获。《金瓶梅》抄借了这个故事,并对原作作了改动、增饰。
它写安童(即原作中的琴童)告状到提刑院,夏提刑(夏延龄)抓获陈三、翁八归案。
陈、翁供出同谋犯苗青(即原作中的董家人)。于是苗青去贿赂西门庆,这就构成了西门庆贪赃枉法的故事(即以上所引片段)。
由此可见《金瓶梅》作者只保留了原故事的躯壳,而丢弃了它的灵魂。原作的宗旨是歌颂包拯断案的慎密、细致,执法如山而不枉杀一好人的精神。
《金瓶梅》则完全抛弃这一旨宗,将其改写成一则贪赃枉法的故事,突出地批判了“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的社会积弊,将西门庆、夏提刑等地方官员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贪赃枉法的罪行揭露得淋漓尽致。
在明代中晚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发,在商品经济和金钱的冲击与腐蚀下,业已腐朽了的封建统治阶级进一步腐败下去,原来古老的封建宗法关系和传统的道德信条,都被金钱冲击得落花流水。
反之,被金钱所刺激起来的强烈的物质占有欲和享乐欲肆意泛滥。
于是,上至蔡京之流最高的封建统治者,下至西门庆之类的地方官员,无不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巧取豪夺,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大量地不择手段地侵吞社会财富。
《金瓶梅》作者在小说中以大量的篇幅,真实地反映了这一特定的时代的社会现实,为我们认识这个时代提供了十分丰富的感性资料。
《金瓶梅鉴赏》 周钧韬 编著南京出版社出版 编辑
文章作者单位:深圳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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