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事儿,看得人心里堵得慌。一场本该充满童真和欢笑的儿童舞蹈比赛,硬生生被一群大人的“奇葩审美”变成了恐怖片现场。一个个原本天真可爱的小朋友,被画上了浓黑夸张的眼线,嘴唇涂成乌青色,乌黑的头发愣是被染成了枯黄灰白。站在舞台上的不是活泼的小天使,而是一群让人看了心里发毛的“惊悚娃娃”。这哪里是美育?这分明是在拿孩子当儿戏!
一、打着“艺术”旗号的审丑,到底在迎合谁?
说实话,上海作为中国面向世界的一张名片,为什么总会出现这种莫名其妙、以丑为美的所谓“表演”?难道这就是某些人标榜的“海派艺术”和“国际潮流”?咱们几千年文化传承里有那么多美好的元素,非要扔掉老祖宗的好东西,去追捧欧美那些不入流的、病态的审丑文化?把孩子捯饬成这样去博眼球、拿所谓的“大奖”,这到底是在培养孩子的自信,还是在摧毁他们的审美和自尊?

二、把丑化当时髦,就是在毒害下一代
这种玩意儿,说白了就是文化毒瘤。当“丑化”被包装成“前卫”,“怪异”被说成“时尚”,最先受害的就是我们的孩子。儿童表演的核心,应该是展现童真、童趣,这是对孩子最基本的尊重和保护。人的一生,少儿时期的教育引导塑造的是根子上的价值观。如果连教育传播者都开始走偏门,把恶心当有趣,把阴间风当高级感,那咱们下一代的审美观、价值观还能立得住吗?

三、为何这种扭曲国人的事件屡禁不止?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类似扭曲国人形象、荼毒青少年的离谱事件,隔三差五就冒出来一次,可每次处理都是轻飘飘的,热度一过就没人管了。如果这类事情冒头一次就严惩一次,砸了他们的饭碗、断了他们的念想,他们还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把孩子往“阴间”带吗?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连小孩子都不放过,某些人的良心不会痛吗?
法律分析: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这种刻意将儿童装扮成惊悚、阴森形象的行为,违背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正常规律,相关组织者和监护人难辞其咎。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社会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学校和活动组织者在开展未成年人活动时,有责任确保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公序良俗。将儿童暴露在可能引发心理不适的妆造和评判标准下,已经越过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第三、如果此类活动涉及商业运营或收取费用,还可能涉及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对侵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活动说“不”,并有权向教育、文旅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写在最后:
说到底,这件事根本不是“艺术风格”之争,而是“拿孩子不当回事”的底线之争。孩子不是大人博出位的道具,更不是试验畸形审美的白老鼠。通过这件事,咱们得把几个理儿掰扯清楚:
第一、审美底线不能破。童真本身就是最美的,任何打着“前卫”旗号摧残孩子身心健康的所谓“艺术”,都不配站上舞台。家长送孩子参加活动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对活动内容和妆造方案把关,发现不对劲第一时间拒绝。
第二、监管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文化、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主动作为,对面向未成年人的比赛、演出内容建立前置审核机制,不能等舆论炸锅了才亡羊补牢。对这类挑战公序良俗、毒害青少年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第三、全社会都要给孩子撑起保护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连小孩子都不放过,那是触犯了所有人的底线。我们每个人都该站出来发声、抵制,让那些想靠“审丑”博流量、赚黑心钱的人知道,这条路在中国走不通!
讨论话题:
1. 你觉得这种“阴间风”儿童妆造是艺术创新还是文化毒瘤?如果是你家孩子,你会让她化这种妆上台吗?
2. 为什么这种扭曲国人形象、荼毒下一代的事件屡禁不止?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3. 对于面向未成年人的比赛和表演,你有什么好建议来杜绝这种“审丑”乱象?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