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艺术星光奖”全国艺术大会暨全国“百花园”艺术大赛说明
各参赛选手:
大赛报名及投稿要求非常重要,特作以下说明,请仔细阅读!
一、同一作者同一类别作品限投两件(组)。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投稿作品无需装裱,请在作品背面附上参赛作品报名表。
三、本届大赛可通过组委会各赛区线下提交或线上平台投稿,线上平台投稿采用线上提交与邮寄并行方式。电子稿件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chinabhy2012@126.com,(广东、河南、云南设有省级组委会的省份,电子稿件统一发送至各省级组委会邮箱,其他未设立省级组委会的省份电子稿件发送至大赛评委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东方艺术星光奖”大赛+作者姓名+作品类别,同时将《大赛报名表》(word 文档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寄需将原作与纸质报名表一并寄送至全国评委会(设立省级组委会的省份统一寄送至各省级组委会)。投稿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或系统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严格按要求提交准确的相关信息、资料及规范作品,凡个人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一律视为报名不成功,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五、没有按照要求系统提交资料或者是原件没有按照要求邮寄到指定地址,视为弃赛。
六、在大赛官网报名,显示网上报名成功的参赛者需按照要求通过组委会各赛区线下提交或线上平台投稿,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七、参赛作品原件统一邮寄,设立省级组委会的省份邮寄至省级组委会,由省级组委会汇总后统一提交全国评委会。
八、未设立省级组委会的省份统一邮寄至全国评委会。
九、2026年度大赛全国评委会设在古城开封,开封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清明上河园、万岁山武侠城、开封府、龙亭、铁塔等众多承载厚重文化的历史遗迹,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底蕴。
全国评委会收件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新门关街道冠融花园
邮编:475000
收件人:刘老师
邮箱:chinabhy2012@126.com
广东、河南、云南三省均设有省级组委会,作品需邮寄至组委会,由组委会汇总后统一提交全国评委会。
1、广东组委会收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岸大厦东座810室
邮编:510000
收件人:张晓军主任
邮箱:bhygdq@163.com
2、河南组委会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金山路56号华林大厦1204室
邮编:450000
收件人:王博主任
邮箱:bhyhnq@163.com
3、云南组委会收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渔街道绿地健康城上海天地
邮编:650000
收件人:陈志华主任
邮箱:bhyynq@163.com
十、其他事项
1、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如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
2、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原创,未公开发表或参与其他赛事。严禁抄袭、代笔或使用生成工具,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且列入“东方艺术星光奖全国艺术大会”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东方艺术星光奖全国艺术大会”所有活动。凡因参赛作品或参赛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有校赛的学校,凡校内投稿时间截止后提交参赛作品,均视为无效作品。请各参赛学校严格参照学校正式文件规范报名,避免影响作品参评资格;
4、未成年参赛者应征得监护人的同意,由监护人签署参赛意见。报名参赛视为监护人同意,并遵守东方艺术星光奖全国艺术大会本说明的所有要求
5、同一作品,作者和指导老师不能是同一人
6、不按作品类别要求格式提交作品的,导致无法打开或播放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等权利,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非商业性质的与本展赛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作品集、展览展示、网络传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8、参赛者需自行承担投稿产生的邮寄、制作等成本。参赛作品在投稿、邮寄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作品在寄送过程中的损坏或丢失责任。
9、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颁奖典礼和展览开幕式等相关活动,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10、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11、大赛组委会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
东方艺术星光奖全国艺术大会组委会
全国百花园艺术大赛组委会
2026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简介
全国高教工委素质教育委员会是我国素质教育领域成立时间早、规模大、凝聚力强、影响力广的全国素质教育研究和实践的非营利性、非法人专业服务机构。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历经国家机构改革,组织调整,2011年经报教育部备案委员会重组,由教育部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职业技能评审中心组建联席办公机构。
委员会成立近二十年来,在教育部工作指导下,为教育部门提供学术支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委员会全面致力于素质教育的研究、应用与实践,指导学校系统科学地开展素质教育,按照《管理规程》开展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国际合作、教材编审出版、展览展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职业素质资格认证、行业标准研制和行业监测等一系列信息咨询服务与教育指导工作,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
委员会在教育部工作指导下依法以“联席办”的名义单独从事民事活动,联席办秘书处设在全国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委员会委员、委员单位及社会资助或捐赠款项的管理,按照制定的素质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经过多年努力,委员会建成了国家素质教育网、国家素质教育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素质教育网等多个信息化技术支持平台,现已发展成为联系广大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桥梁纽带,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和成果推广的重要阵地,专家学者和关心素质教育事业各界人士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服务国家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